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于2017年7月17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议已于2017年7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董事长覃有倘先生召集和主持,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故赞同公司此次担保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8日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做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
1、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于2017年7月17日上午10时45分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已于2017年7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路遥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与相关法律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违背的情况,故赞同公司此次担保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8日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做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
1、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监事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召开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做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本次对外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需要,同意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做担保,具体担保额度如下:
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自签署相关协议之日起 1 年。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全系列超声波清洗机、高压喷洗机、碳氢化合物清洗机、电子玻璃平板清洗机、电子玻璃加工设施、工业纯水设施、中水回用设备和工程、污水处理设备和工程、废气处理设备和工程、电镀生产设备和工控软件、嵌入式软件的开发、设计和销售、工业自动化设备、机器人及相关电子元器件和结构部件的生产加工。
主要财务情况: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68,484.01万元,负债总金额17,251.43万元,净资产51,232.58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4,974.42万元,总利润3,941.69万元,净利润3,022.01万元。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经营范围:工控软件、嵌入式软件的开发、设计和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自有房屋租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系列超声波清洗机、超声波焊接机、工业用冷水机、电脑控制机械及相关设备、工控软件、嵌入式软件生产。
主要财务情况:截止2016年12月31日,深圳超声资产总额为16,625.81万元,负债总金额7,267.07万元,净资产9,358.74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7,930.72万元,总利润830.72万元,净利润727.46 万元。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止2017年3月31日,深圳超声资产总额为18,559.15万元,负债总金额9,204.88万元,净资产9,354.27万元;2017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137.18万元,总利润-3.38万元,净利润-4.4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计划是为满足公司2017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的资金大多数都用在项目开发等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对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绝对的控制权,公司及各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均处于正常状态,同时具备良好的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的担保风险均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包括本次担保金额)为11,500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2.45%。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