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中国刑事警察》杂志编辑部,《刑事案例年鉴》1994年卷一分册
1994年3月5日凌晨,位于湖北襄樊市的铁道部第十一工程局公安处接到位于云南省呈贡县的工程局三处三队南昆铁路南站工地的报告,称有四五个彪形大汉突然手持斧头匕首闯入工地看守材料看守员付某位、陈某木两人所在的工棚,将两人手脚捆绑后开始洗劫工地的建筑材料,约20分钟后被人发现后落荒而逃。建筑施工工地的大量钢筋、振动器、电线等建筑材料被抢,总价值13000多元,看守员陈某木的脖子被刀划伤。
接到报案后,第十一工程局公安处立即成立专案组,由南昆铁路公安分处黄广东分处长,工程局三处公安分处王志强分处长、工程局公安处侦查科唐学斌副科长为副组长的专案组,带着公安处技术室许如珍主任和侦查员李金昌携带电台等侦查通讯设备乘坐一辆警用面包车开往昆明展开对本案的侦办。
根据看守员付某位、陈某木二人的描述,凌晨时他们正在工棚里睡觉,忽然听到工棚外有动静,正要起身时,突然四五个手持斧头和匕首的彪形大汉破门而入,进来就喊着:“不许动”,不容分说就用绳索和电线将他俩的手脚捆绑起来。陈某木试图反抗,结果被一个身穿夹克、手持匕首的歹徒在脖子上划了一刀。于是二人再也不敢反抗,被这群歹徒逼在床上,用被子蒙住头。这帮歹徒随后留下一人或者两人看着工棚,其他歹徒开始洗劫工地材料。
另一名看守员付某胜回忆:他当天守在工区里,因为感冒而吃了感冒药,后半夜因为药效起来了就躺在搅拌机旁的地沟里睡觉,不知何时迷迷糊糊地醒来(这样一个时间段是这群歹徒开始抢劫20分钟后),发现有人在工地抢劫建材就大喊:“付某位,有人抢材料,快追!”一边喊一边打着手电向工棚方向快步跑来。歹徒见被人发现,不知道还会来多少人,就中断抢劫落荒而逃。
根据三个看守员的回忆,这群歹徒不蒙脸,不化装,进来就绑人,稍有反抗就动刀,绑完人就开抢,动作十分干脆和迅速。
在勘查现场时,发现工棚里遗留有两件衣服,三名看守员都说不是自己的衣服,看样子是歹徒留下的,在其中的一件衣服里搜出一张女人彩色照片和一张信纸:照片上的女子打扮时髦,模样很美,身段也无可挑剔,背景像是某个公园;信纸上是一段无头无尾的情书。另一件衣服上发现了几滴粉红色的涂料。
根据现场勘查结果,专案组初步判断这伙歹徒非常有可能是外来人员或者流窜人员,因为本地人为了掩饰身份作案时必然要蒙脸,不会如此明目张胆。且抢劫建材数额巨大,因此他们肯定拥有交通工具,且在本地有藏身落脚的地方。最有可能的落脚地应该在呈贡县至昆明市官渡区一带。
于是,专案组和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和特警大队的配合下兵分三路:第一路根据现场遗留衣服上的粉红色涂料查涂料的生产厂商、应用限制范围、地点和使用人,并将两件衣服保留嗅源以供警犬辨认。第二路查清信纸的印刷厂家、数量和分发使用范围。第三路查找照片上的女子身份,将照片冲洗扩印400多张,另发出200多份协查通报,散发在呈贡县和官渡区,充分发动群众排队摸底,逐人过筛。
但是,一连一个多月,侦办工作毫无进展。直到4月12日,负责查找照片女子的第三路侦查员取得了进展:有人认出照片上的女子可能在宜良县汤池镇的一家咖啡屋工作,并表示只要给200元钱就愿意帮助警察找出该女子。专案组黄广东组长当即喜出望外,立即自掏腰包给了这人200元,不过也把丑话说在了前头:如果被发现你在戏弄人民警察,后果自负。来人当即指天发誓绝对不敢。于是,黄广东组长和唐学斌副组长立即身着便衣,跟着此人赶往汤池镇。
没想到刚到汤池镇,带路人就借熟悉当地情况脚底抹油溜得无影无踪!黄广东和唐学斌二人气恼之余但也不想白跑这一趟,就拿着照片在镇上的咖啡馆一家一家地查找,查找的时候想,如果查得到就算了,查不到就要当地公安机关把那个带路人逮起来严审!敢戏弄警察,还反了他了!
当查到第六家咖啡屋时,咖啡屋老板在仔细看过照片后,肯定地说照片上的女子是在咖啡屋唱歌的女子郭某,说着向里屋喊了一声,一个叼着烟的妖艳女子一步三摇地扭着腰身走了出来,看到黄广东和唐学斌后就尖着嗓子道:“哟!二位大哥,你们终于来了啦,这阵可想死小妹我了。”
说着,郭某突然瞄到了老板手中的照片,立即劈手夺过,边看边说道:“你们偷了我的人,还偷了我的心,把我的照片都拿去了!”
黄广东和唐学斌打量着郭某,发型、脸蛋、身材都和照片上的女子几乎一模一样,就是更带了不少妖艳的感觉。黄广东便问:“你这照片洗了几张?”
在黄广东和郭某对话时,唐学斌一直在边上观察,发现郭某确实和照片上非常像,但凭借着他的一个老侦查员的职业敏感,他感到郭某和照片上的女人哪里都像,但笑起来的时候下巴要比照片上的女子的下巴明显要尖一些。再加上郭某根本回答不出照片是在啥地方照的,这点实在可疑。
于是,唐学斌面孔一板,对郭某说:“如果照片上的人是你,我们怀疑你和一起特大抢劫案有关。”
一句话就把郭某吓得花容失色,脸蛋煞白,忙不迭地说:“照片上的人不是我,我还以为你们是来玩的,所以想拉点‘生意’。”
黄广东和唐学斌当然不会轻信郭某的一面之词,直接把人带回官渡分局过了一遍堂,被吓得半死的郭某眼泪一把鼻涕一把地再三表示照片上的女人不是她,她也从来就没出过汤池镇。经过核实,她说得是实话,调查回到了原点。气急败坏的黄广东要求官渡分局立即逮捕那个放了他鸽子,骗了他200元钱的所谓“报案人”,但也于事无补。
这个时候,第一路查涂料和第二路查信纸的人马也相继空手而归,涂料和信纸来源都查到了,但因为不管是涂料和信纸,产量都很大、应用场景范围都很广,根本无从查起。专案组经分析,唯一的突破口还是这张女子的照片。唐学斌看着照片背景上的植物,突然脑海一亮:“请植物专家来!”
一张90年代拍摄的在某公园留影的时髦女青年,可以以此脑补专案组手中的女子照片
根据昆明植物研究所的专家辨别,照片草地上的草和背景中的树为昆明地区独有的草种和树种,从背景的树木状况看拍摄的时间大约是在二月份。经昆明市城市建设局园林科的辨认,照片背景的树木不会是昆明著名景点的树木,很可能是位于市郊不太出名的公园或者花园所种植的树木。经过两个星期的排查,最终确定照片里的草坪在昆明市官渡公园(今昆明官渡森林公园)里。
另外,经走访昆明市的各照相馆,证实照片所用的相纸是自1993年11月以来投放昆明市场使用,进一步缩小了排查范围。
4月25日,专案组通过官渡公园的工作人员确认了照片上女子的身份——青年女职工李某。
4月26日晚上,专案组正式传讯李某,李某承认照片上的女子就是自己,但是矢口否认将照片送给过任何人。只是有一次从商场出来时被人从自行车上偷走了钥匙和十张照片,可能有一张就是这张。
但是黄广东对这个说法半个字都不相信——经过20个小时的启发教育外加一点点地吓唬后,李某承认自己说了假话:这张照片是她和表姐在官渡公园游玩的时候在当年大年初一(1994年2月10日)照的,然后在经营照相馆的董山处将照片冲洗了两张,其中一张送给了她的表姐,另一张送给了她在部队里的男友,自己并没有留。
专案组经查证,确认了李某的说法,表姐手中的一张和男友手中的一张照片都没有遗失,那案发现场的这一张是从哪个娘胎里蹦出来的呢?唯一的解释是:照相馆董山不老实,自己偷偷又多冲洗了一张,因为只有他有接触底片的机会,并掌握冲洗技术。
4月30日,专案组秘密传讯董山,董山闪烁其词,否认自己加洗了李某的照片,并且试图将警方的视线往李某表姐的堂弟等七人身上引,经专案组向这七人一一核实,均排除了他们的作案嫌疑,反而增加了对董山的嫌疑。
专案组再度突审董山,但是董山死不认账,只承认是因为冲洗李某的照片时觉得李某长得异常漂亮,所以多冲洗了一张自己“收藏”(变态),无另外的的企图,使得审讯陷入僵局。不过,许如珍主任在查看董山的自辩材料时,发现其中的不少字和在案发现场查获的无头无尾的信上的字迹十分相似,于是又借让董山继续写自辩材料的机会获取了更多的董山的笔迹,经过科学检验,可以确认案发现场找到的那封信的笔迹和董山的笔迹可以做同一认定。以此为突破口,专案组终于攻破了董山的心理防线,迫使他交代了自己参与抢劫南昆铁路南站工地的犯罪事实。
这是一个人数多达9人的团伙,在经过几次踩点后,3月4日夜里23时左右,由付家成、付家胜兄弟二人驾驶着套牌军用牌照的旧解放卡车载着李广军、董山、赖海联、杨天明、赵华、孙某某、彭某某七个人从官渡区的家出发,行驶15.5公里后停在距离南昆铁路南站工地大约3公里处,然后由付氏兄弟留在车上望风等候,由李广军、董山等七人实施抢劫,得手后卡车先驶到呈贡县火车站和王家营附近的果园放下其中五人,另外四人逃回官渡区。天明后,在呈贡县火车站和王家营果园的五人分别乘坐小火车和汽车回到各自的住处,因为走得匆忙,董山和李广军将各自的外套遗忘在工棚里。
至于那封无头无尾的信,董山交代说是写给他一个“相好”的,最后他哀叹说:“他觉得警察就算拿到了照片和情书也拿他没办法,因为不管是衣服还是照片和情书他都可以赖账,万万没想到偏偏警察就依靠照片查到了他的头上,并依靠情书笔迹固定了他的罪证。”
根据董山的交代,专案组将付家成、付家胜、李广军等人先后缉捕归案,他们也都承认了各自的罪行。但是专案组并不相信他们只犯了这一起案子,因为根据官渡分局和昆明市局的报警记录,自1993年11月以来,昆明地区的一些建设工地相继发生抢劫和盗窃案,其作案手段与南昆铁路南站工地极为相似,而且也有人目击到案发现场附近停有挂军牌的旧解放牌卡车。
于是专案组乘胜追击,深挖这个团伙的余罪,最终确定自1993年11月下旬至1994年4月底,这个团伙一共在昆明地区的建筑工地作案累计25起,均为特大和重大抢劫、盗窃案。其中在南昆铁路南站工地案发前作案13起,案发后又作案11起,总案值超过100万元,另导致5人不同程度受伤。
至此,这个为祸昆明半年左右的特大抢劫团伙被连根铲除。九名团伙成员以盗窃罪、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被批准逮捕,判决结果请知情小伙伴积极补充。